1、安全人之家 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513”较大瞒报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513”较大瞒报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12-03 16:17:37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评论:1 点击:68 收藏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一)发包单位概况。 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原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集安市鸭江路民桥南街 31 号,法定代表人崔玉果。企业性质: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玖佰万元。经营范围:金一、基本情况(一)发包单位概况。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原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集安市鸭江路民桥南街 31 号,法定代表人崔玉
2、果。企业性质: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玖佰万元。经营范围:金矿地下开采、选矿。该公司下辖金厂沟金矿和西岔金矿。其中西岔金矿开采矿种: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30 万吨/年;采矿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4 月。(二)承包单位概况。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经济开发区泰山路 118 号,法定代表人李智强。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仟零壹拾万元。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建筑及装饰材料、机械设备、铝合金材料、钢材销售;矿山机械设备制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
3、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年 5 月, 非煤矿矿产资源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5月。(三)工程立项备案情况。2011 年 3 月,受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完成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全人之家 岔金矿深部开拓 2 号竖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西岔金矿 2 号竖井工程方案设计说明书编制,2012 年 3 月 7 日,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向通化市黄金局提出项目立项申请,市黄金局研究同意后于 3 月 16 日上报吉林省黄金局, 省黄金局于 2012 年 3 月 29日作出关于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4、西岔金矿深部开拓 2 号竖井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 。2013 年 3 月,受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完成集安市利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西岔金矿 2 号竖井工程方案设计编制。2013 年 5 月 14 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吉林省地矿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吉林省集安市西岔金矿生产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5 月 27 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符合生产勘探有关规定同意予以备案的证明。2013 年 5 月,受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钢研科技集团吉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吉林省集安市西岔金矿生产勘探实施方案安全专篇编制,未到属地安监部门备案。(四)工程合同情况
5、。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磐石劲龙项目部以报价方式取得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西岔金矿 2 号竖井掘砌工程承包权。工程合同价款为 1040.00 万元。2012 年 7 月日,由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兴武与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治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长安与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明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五)工程施工及违法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的生产勘探工程,应在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备案、勘探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勘探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安全人之家 勘探实施方案安全专篇评审
6、及备案和办理占用林地、土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始施工。经调查核实,发包单位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只办理了项目可研、立项备案而未办理其余相关手续、承包单位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实际向其吉林磐石劲龙项目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情况下,采取边施工边办理手续的方式,西岔金矿 2 号竖井工程于 2012 年 8 月开始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事故发生时,已形成深度约 260 米、直径约 4.2 米的掘砌竖井。事故发生后,该项目施工全部停止。经调查认定,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西岔金矿 2 号竖井工程,属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抢险救援情况。2013 年 5 月 13 日 4时 40 分,山东黄金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磐石劲龙项目部在吉林省万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西岔金矿 2 号竖井掘砌作业过程中,装载毛石的吊桶提升至距井口 120 米处时,钢丝绳发生断裂,重载吊桶坠落穿过双层吊盘(安全防护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