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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常庆精细玻纤有限公司“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8200 上传时间:2022-07-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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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常庆精细玻纤有限公司“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 月 26 日 23 时 25 分,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常庆精细玻纤有限公司二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5 万元。事故发生后,井陉矿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493 号令)等有关规定,于 1 月 27 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贾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的井陉矿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勘察现场、查阅有关技术材料、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2、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常庆精细玻纤有限公司,地址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东王舍村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薛义文。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主要生产经营范围:微纤维玻璃棉制造;现有职工 197 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常庆精细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庆公司)主要产品为微纤维玻璃棉,其中二车间生产作业情况为前台挡车工负责看火及吹棉作业,后台扒棉工负责将玻璃棉收集箱内的玻璃棉扒出并运至打包处。该车间共有收集箱 14 个,

3、收集箱为角铁框架,以铁丝网铺面,高约 2 米多,中间有铁皮隔开,分成东西两个小箱,每个小箱宽不到 1 米。收集箱与喷棉口相连接,连接处有导流闸板,待其中一个小箱喷满后,翻动闸板导入另一个小箱内开始喷棉。喷棉时需先将该小箱门关闭,每半小时翻倒一次。 车间内设有压缩空气吹扫管, 扒棉时先用吹扫管从箱外向箱内吹扫,使玻璃棉脱离铁丝网,以便利扒棉。前台有挡车工 14 名,后台有扒棉工 7名(每人负责 2 个棉箱,共计 14 个棉箱) 。喷入棉箱内的高温气体和玻璃棉混合物温度为 700-800左右。2013 年 1 月 26 日夜 22 时 50 分,当班扒棉工霍双喜进入车间扒棉,当时因为夜晚光线暗、环

4、境噪音极大,未注意到 7 号收集箱东小箱内有人,遂按照规定将 7 号收集箱东门关闭,并翻倒闸板向东门内喷棉,无人发觉张文立被关在箱内。直到 23 时 25 分霍双喜开箱扒棉,扒到一半时发现张文立躺在收集箱铁板上面,然后霍双喜将他从里面拽出来,张文立当时两腿蜷缩,头朝里,双臂向上举起,然后霍双喜跑到办公室叫来公司生产经理马俊龙,马俊龙赶往车间查看,并通知 120 急救车来,经 120 急救车大夫查看张文立体表基本烧糊,确认其已经死亡。发生事故后,该公司立即采取了全面停产措施。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二车间 7 号挡车工张文立违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并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冒险进入 7 号玻璃棉

5、收集箱东门内进行清理作业,在箱内被喷入的高温气体和玻璃棉灼烫(在 700-800左右)死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通过调查发现,常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人入厂未全部经过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缺乏,企业没有完全执行停产指令书。(三)事故性质。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突出反映了企业非法生产,安全管理混乱,工人违反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以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问题。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1、二车间挡车工张文立,违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并冒险进入棉箱内进

6、行清理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免于追责。2、二车间扒棉工霍双喜,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对棉箱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估计不足,在关闭棉箱时未仔细查看棉箱情况,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公司依照内部规定予以开除。3、二车间当班班长陈艳艳,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公司依照内部规定予以开除。4、生产经理马俊龙,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在全公司职工大会上做检查,并撤销其生产经理职务。5、公司总经理栾亭亭,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向区政府做检查,并撤销其总经理职务。建议纪检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公司法人代表薛义文,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向区政府做检查,并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面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1 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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