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水煤矿“11.22”机电运输事故2001 年 11 月 22 日 15 时, 机电二队早班在官路斜井敷设电缆,发生一起机电运输事故,伤亡一人。一、事故经过:2001 年 11 月 22 日早班, 机电二队在官路斜井由上向下人力敷设一条90mm2 铠装电缆,约 15 时左右,电缆运到斜井筒 300 米,破裂的钢缆卡在井筒底板的凹型槽内,当再次支起电缆下运时,电缆开始自由下滑并急剧加速,下滑约 100 米后,电缆卡在井筒的空料车上被撅断。断裂的电缆急速向下滑行,挂倒最前面的雷某某,将其盘带滚入斜井底,造成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电缆在斜井筒中急速自由下滑撅断,造成事故2、重要原因:
2、(1)安全技术措施不细,审批把关不严,没有按规范的审批程序进行,因而缺乏周密细致的安全技术保证。(2)现场组织安排和管理不力,铺设电缆人员数量偏少。(3)主管科室、安监人员不到位,缺乏现场监督。3、间接原因:思想重视不够,对斜井敷设电缆可能出现的险情预想不足,准备不充分,管理不到位。三、事故点评2001 年白水煤矿在官路 250 斜井下 90mm2 铠装电缆尚属首例,缺乏正反方面的管理经验。另外,针对此次运输电缆,从领导层缺乏足够的重视,管理科室缺乏科学论证。施工前缺乏详细的检查,安全监督又不到位,区队组织不力,操作措施不够严谨,没有对斜井下电缆时的运行速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没有针对性的应急方案。因此来说,在对待任何集体性工程的实施方面,首先是要领导重视,其次是科室要严密论证、合理组织,制订得力的安全措施,确保管理、监督到位;再者就是区队要精心组织,严格按措施施工,就能够防止事故的发生。白水煤矿 2004 年和 2006 年分别从主斜井运输 5000 米和 6000 米 70mm2 电缆成功入井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