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朱煤矿“420”较大运输事故案2008 年 4 月 20 日,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 82 万元。一、事故概况企业名称: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事故时间:2008 年 4 月 20 日 12 时 25 分。事故地点:土朱煤矿主平硐距南口 290m 处。事故类别:运输(车辆撞扎)事故。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82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湖南省煤业集团二级法人单位,属国有重点煤矿。下辖一平硐、土朱、托山、塘冲四对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
2、力 121 万t/a,2006 年核定生产能力 105 万 t/a,2007 年实际产煤 101 万 t。全公司2007 年末在册职工 5639 人。由张华伟任公司法人(二级)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原法人代表为刘强,正在申请变更) 。公司设有总经理 1 人、书记兼工会主席 1 人、安全副总经理 1 人,其它副职 5 人。下设生产部、安监部、地测部、保安部等 15 个部室。土朱煤矿基本情况土朱煤矿隶属于湖南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于 1966 年建井,1969 年投产。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30 万 t/a, 2006 年核定生产能力 27 万 t/a。煤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
3、生产许可证,矿长伍盛东,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2008 年 3 月末全矿在册员工 1229 人。该矿设有矿长、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全、生产、机运副矿长及总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了生产、安监、地测、保安科等科室。由总支书记兼管保卫工作。矿井采用平硐(俗称隧道)暗斜井开拓,对角式通风系统。现有 2 个生产水平、 4 个采区,其中 2 个生产采区,2 个准备采区。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爆破落煤,单体液压支柱配绞接顶梁支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生产煤炭采用 1t 标准矿车装载运输,平巷用电机车牵引,斜巷采用矿用绞车提升。该矿为突出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 16.3m3/t,煤尘无爆炸
4、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危险。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最大矿井涌水量 192m3/h,正常涌水量 90 m3/h。(三)、事故地点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在土朱煤矿主平硐距南口 290m 处。主平硐标高246m,有南北两个入口,全长 1810m。北口位于冷水江市岩口镇金连村,有公路与娄新公路相连,附近设有工业广场和办公及职工生活设施;南口位于新邵县坪上镇石泉村,有电车道通湘黔铁路石泉火车站,设有煤仓、煤坪、矸石山等设施。矿井生产原煤、掘进矸石从暗斜井提升至平硐, 从南口运往煤仓和矸石山, 职工主要居住于平硐北口附近,经平硐、暗副井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主平硐主要采用砌碹支护,部分地段采用喷浆支护,北口至暗主井上车
5、场段为单轨,轨距 600mm,铺设有 24kg/m 钢轨,采用 8t 防爆型蓄电池机车运输,每隔 20m 安装有 20W 的防爆日光灯;暗主井上车场至南口段为双轨,轨距 600mm,铺设有 38kg/m 钢轨,采用 7t 架线式机车运输,东侧为重车道,西侧为空车道,未安装照明灯具;平硐西侧设有水沟,水沟上设有水泥盖板,西邦至轨道宽 1.1m,为人行道。由于历史原因,主平硐既是煤矿生产运输线,又是附近村民和矿井工作人员过往通道,为防止发生运输行人事故,并防止行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平硐内,从 1982 年起土朱煤矿在主平硐内运行人车,每天定时开行八趟人车,从南口发车时间分别为 1:00、7:0
6、0、9:00、11:00、13:00、15:00、17:00、23:00,隔半小时后从北口返回。为保证主平硐运输安全,煤矿制定了南北隧道安全及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南北隧道严禁非井下作业人员随意通行,凡确需通行的人员必须乘坐矿井的平巷人车”。并制定了关于对井口看守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落实矿井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通知 ,规定由救护队兼职负责入井检身及井口看守工作,并在主平硐南、北井口分别设立了禁止非井下作业人员入内和严禁烟火的警示牌。2008 年 2 月 28 日,矿决定将保卫科与救护队合并为救护保卫科,负责矿井救护和保卫工作,并兼平硐南、北口看守(南口固定 1 人看守、北口每天安排 1 人轮流看守) 。救护保卫科设科长 1 人,副科长 2 人,配备救护保卫人员共 14 人。为使原保卫科人员适应矿山救护工作,4 月 14 日起矿组织其进行救护知识培训。培训期间,保卫科长胡建新交待分管救护的副科长李亮组织救护队员兼管平硐北口巡视和看守工作。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2008 年 4 月 20 日李亮等 4 人在北口(救护队)值班, 11 时 30 分过平硐的村民已乘坐平巷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