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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5·5”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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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55”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5月5日18时25分左右,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修正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5月10日,隆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55”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列席事故调查组会议,协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

2、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对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5月5日18时25分左右,在隆安县乔建镇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晒板场内,晒板工人马*驾驶工程电动三轮车在运输单板时发生侧翻,马*上半身被工程电动三轮车压到,下半身被旋切单板压到。(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18时35分左右旋切板工潘*和锯木工黎*两人赶到事发现场,把压到马*的电动三

3、轮车和旋切单板抬起来,当时马*脸色发紫已经没有意识,潘*按住马*的人中施救并打电话给负责人叶*,18点50分叶*拨打120和110电话呼叫救援。接到事故报告后,乔建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乔建派出所民警到场维护秩序和初步调查,县应急局、乔建镇政府负责人陆续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工作。马*因伤情较重转到隆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天晚上9点50分抢救无效死亡。目前,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和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有关企业基本情况。1.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注册日期是2022年10月21日,经营场所为南宁市

4、隆安县乔建镇博浪村大龙潭A区7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50123MAA7Q7H00F1-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查,叶*于2016年7月与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开始经营木材加工和销售。2021年7月1日5年租期到后又签订了一份3年的场地租赁合同,租用场地5460平方米,每月租金共计5460元,垃圾管理费每台机每月400元。合同写明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凡进入场地的车辆,甲方有权进行盘查,并可禁止不合规定的车辆入内。由甲方同意建设的晒架和厂房若因违法被拆除的由甲方负责重新搭建,不经过甲方同

5、意乙方私自建设的晒架、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等因违法被拆除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跟甲方无关。承租方每三个月需要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垃圾管理费等费用;承租方应注意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火灾,自行实施完善安全、生产设备条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义务,服从市场部管理提出的要求,自我防火设备,在指定的地方用火,装电、用电、接电要经过市场管理部同意不能乱接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22年10月21日经营者叶*向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取得独立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继续租用原来的场地用于经营木材加工和销售。2.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成立日期是2015年9月1

6、4日,住所是南宁市隆安县乔建镇博浪村大龙潭(地名,原隆安县酒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23MA5K952Q2R,注册资本是壹佰万圆整,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胶合板、旋切单板、板方材、木制家具、生物燃料(木煤)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24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厂房租赁;钢材、木料、石料销售;代办木材运输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2016年7月至2022年10月21日叶*承租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场地用于经营木材加工和销售,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对叶*的经营行为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2年10月21日经营者叶*向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取得独立的营业执照,成立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后,隆安县东岳木业有限公司对隆安县易发木材加工厂的经营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1.叶*,男,*岁,身份证号码:4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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