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宣高速芜湖县境内“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 月 5 日 8 时 40 分,芜宣高速(宣城至芜湖方向)315 公里+21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7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方春明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事故所在地政府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有关单位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举一反三,严肃责任追究,要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出周密安排。并指派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232 号)第 17 条的规定,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监
2、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芜湖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省政府“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的现场勘验和责任认定,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核实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责任处理建议,并就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基本情况2014 年 1 月 5 日 8 时
3、 40 分, 罗亮驾驶豫 B88884 号重型货车沿沪渝高速由宣城往芜湖方向行驶,至芜湖段 315Km+210m 处,因雾天行车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在其行驶的小客车道内,分别与因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而受阻的皖AHU456号小型普通客车和皖AX240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尾随碰撞并向前推移, 致皖 AX2401 号车又与其前方的豫 N65299 号重型货车尾部及已发生追尾事故后停在客货车道的沪 D33548 号车左侧前部及挂 N8865 挂车左侧后部发生接触,致使皖 AX2401 号小型普通客车上 7 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抢险救援经过2014 年 1 月 5 日 8 时 59 分,芜湖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值班室接到芜湖县 110 转警后,大队立即一边组织警力,通知消防、120 急救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一边向芜湖市政府作了汇报。随即,芜湖市政府主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芜湖县政府主要、分管领导均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和事故处置工作。芜湖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1.5”较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下设医疗救治、 事故调查、接待维稳、新闻报道、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等六个工作组,分别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芜湖县政府与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多个接待小组,做好与死者家属对接、安抚、维稳等工作。事故现场在当日 12 时救援、勘查结束并恢复通行。三、事故调查
5、情况(一)事发路段状况事发路段属沪渝高速(G50)芜湖段上行线 315KM+210M;道路为双向四车道,单条车道宽 380CM;道路中间设有中央隔离带设施;双向车道右侧各设有一条应急车道,宽 300CM,应急车道与客货车道之间是芜湖县出口减速车道;事发路段为沥青路面。芜湖境内全长 38.4 公里,辖区内有收费站 1 座(湾址站) ,服务区 1 处(东、西区) 、枢纽 2 座(芜湖、六郎互通立交) 、桥梁 10 座。该路段设计日均车流量 4 万辆,现车流量日均近 4 万辆,其中假日通过收费站车流量达 6.8 万辆,路面过境车辆最高在 13 万辆以上。沪渝高速(G50)芜宣段芜湖县至芜湖市收费站之
6、间地势低洼,水网地带,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车辆通行经常受到雾天的困扰。(二)事发路段安全监管情况沪渝高速(G50)芜湖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于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该大队现有民警 31 人,协管员 13 人,警车 12 辆。管辖区域共 64.21 公里(沪渝高速(G50)38.4 公里,芜合高速(G5011)8.9公里,芜雁高速(S28)16.91 公里) 。(三)事故驾驶人情况1罗亮,男,39 岁,身份证号 410223197408264012,户籍住址:河南省尉氏县蔡庄镇罗庄村,持 B2 证,档案编号:410200336939,事发时驾驶豫 B88884 号重型货车,事故中受伤,驾驶证状态正常。2冯勇,男,37 岁,身份证号 342101197605107278,户籍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扬楼孜镇冯台村冯台庄 32 号,持 C1 证,档案编号:341200461268,事发时驾驶皖 AX2401 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中死亡,驾驶证状态正常。(四)事故车辆情况1豫 B88884 号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登记所有人罗亮,登记住址:河南省尉氏县蔡庄镇罗庄村,检验有效期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