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港澳高速新乡段“9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3 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 K581+100m 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 12 人死亡、 11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1043.5万元。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事宜。查明原因和责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新乡市人民政府组成,并邀请北京市
2、、黑龙江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京港澳高速新乡段“9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同时,邀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抢险救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3 分许, 驾驶人刘卫军驾驶北京百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号牌为京 ABL827(挂车悬挂黑 BT336
3、 挂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 K581+100m 处(新乡卫辉境内)时,车辆偏离车道碰撞中央隔离护栏,冲破中央隔离带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由北向南行驶的冀 D935ZT 号、 豫 JS0860 号、 豫 FDT889 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造成冀 D935ZT 号车 1 名乘车人、 豫 JS0860 号车驾驶人及 10 名乘车人死亡,京 ABL827 号车驾驶人及 1 名乘车人、豫 FDT889 号车驾驶人及5 名乘车人、冀 D935ZT 号车驾驶人及 2 名乘车人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设施不同程度损坏。(二)应急处置情况2017 年 9 月 26 日 8 时
4、 34 分、8 时 36 分、8 时 36 分,卫辉市公安局 110报警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三支队指挥室、卫辉市 120 急救指挥中心,先后接到事故报警。接到报警后,交警、消防、医疗救护等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安监局、河南省公安厅及交警总队、高速总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卫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9 月 26 日 10 时 20 分,受伤人员全部送至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妥善救治。12 时 55 分,现场勘查清理完毕,路面恢复通行。京港澳高速新乡段“9.26”重大道路交
5、通事故应急救援、舆论管控、善后处置正常有序开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响应及时,迅速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11 名受伤人员及时得到医治;救援过程科学得当,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避免了事故扩大及衍生事故发生;舆论管控措施有力,及时发布信息并回应社会,确保了社会稳定;善后处理积极有效,遇难人员经过亲属辨认、DNA 检测等,于 9 月 30 日确认身份,10 月 2 日达成协议并履行赔偿。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京 ABL827(挂车悬挂黑 BT336 挂号牌)车(1)京 ABL827 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所有人北京百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
6、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30日, 保险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险险种交强险、车损险 30 万、第三责任险 100 万及不计免赔,保险终止日期至 2017 年 10月 17 日。该车道路运输发证日期 2016 年 11 月 22 日,有效期至 2017 年11 月,发证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2)悬挂黑 BT336 挂号牌的重型半挂车。该车系北京百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委托山东德州赛克专用车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改装半挂车裸车,并自行加装上层后尾、上车爬梯、斜拉杆、后托杠等。购买后未办理车辆入户手续,未取得号牌、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证等营运证件,未办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该车悬挂的黑 BT336 挂号牌系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经查,黑 BT336 挂号牌对应的原始车辆系齐齐哈尔农垦宏达车队(注册经营人邢魁元、实际管理人王东)挂靠车辆,该原始车辆已灭失,但未办理注销手续。2016 年 10 月份前后,王东将黑 BT336 挂号牌及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出卖给山东威海顺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立春。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