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南县钱库镇“4.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4 月 17 日凌晨 1 时 50 分许,位于苍南县钱库镇城南社区金处村钱东路 267 号的房屋发生火灾,火灾导致钱东路 265 号、267 号、269 号、271号民房局部受损,过火面积约 500 平方米,烧毁压痕机、电动车、烫金机、纸模等物品, 造成 5 人死亡, 2 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455 万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政发201368 号)的规定,4 月 17 日,经温州市人民
2、政府同意,成立由温州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文胜任组长,市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公安消防局、苍南县安监局人员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人员参加的苍南县钱库镇“4.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房屋基本情况 苍南县钱库镇钱南社区金处村钱东路 267 号(以下简称钱东路 267 号)系诸葛、杨
3、夫妻共有。该房屋坐南朝北,是一间五层半的落地房。一至五层地面为水泥浇筑楼板,顶部阁楼的地面为木质楼板; 一至二层的楼梯为水泥浇筑,二层以上楼梯以及一至五层的楼梯栏杆均为木质结构。 (二)生产加工作坊基本情况 钱东路 267 号一楼为个体经营户诸葛(诸葛父亲,户籍地址为苍南县龙沙乡李家埠村 8 号)生产加工场所,2007 年11 月 26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为 330327602002100,实际由诸葛和杨夫妻共同经营,主要从事烫金压痕加工。该场所北半间摆放两台烫金设备,南半间摆放一台压痕机,并设有楼梯通往二楼,压痕机上方还设有木质阁楼。一楼南北半间及一楼和二楼之间均没有采取防火分隔
4、措施。二楼北半间是诸葛和杨夫妻白天休息场所(晚上住东升路 6062 号 501 室),南半间是厨房,内有冰箱、煤气灶、油烟机及液化气等厨房用品。 (三)人员住宿基本情况 钱东路 267 号三楼由蔡、章夫妇及其儿子三人居住,北半间为卧室,南半间为厨房,摆放煤气灶、液化气等厨房器具。四楼由沈、杨夫妇及其儿子沈和女儿沈居住,北半间为卧室,南半间为厨房,摆放煤气灶、液化气等厨房器具。五楼由陈、郑夫妇及其儿子陈和女儿陈居住,北半间为卧室,南半间为厨房,摆放煤气灶、液化气等厨房器具。三楼至五楼住户每年大约支付给房主诸葛、杨夫妇 2000 元左右,作为一年的水电费。 (四)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沈,女,汉族,20
5、02 年 4 月 1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200204018587, 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蔡家山村 30 号。 陈, 男, 汉族, 1982年11月7日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 330327198211072493,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大庄二厂路 10 号。郑, 女, 汉族, 1984年 4 月 10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8404103022,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大庄二厂路 10 号。 陈,女,汉族,2006 年 12 月 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200612131722,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大庄二厂路 10 号。 陈
6、,男,汉族,2012 年 2 月 6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201202061738,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大庄二厂路 10 号。 (五)受伤人员基本情况 沈,男,汉族,1973 年 2 月 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7197302168576,户籍住址: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蔡家山村 30 号,烧伤面积 90%,重伤,目前在温州市 118 医院治疗。 沈 , 男 , 汉 族 , 2003 年 12 月 7 日 出 生 ,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330327200312078579,户籍住址: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蔡家山村 30 号,烧伤面积 50%,重伤,目前在温州市 118 医院治疗。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今年正月以来,钱东路 267 号生产加工作坊处停产状态,近期准备开工。4 月 16 日晚上 6 时左右到 8 时左右,诸葛对一楼南半间的压痕机进行打样调试。当天晚上一楼共有两辆电动车在充电,四楼住户沈的电动车在南半间阁楼边,五楼住户陈的电动车在北半间;一楼还堆有纸膜、烫金纸、烫印成品、原料以及多个装有边角料的小箱子等物品。当晚该房屋共有 10 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