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州市“1216”特大火灾事故讲解了1997年12月16日发生在湖南省株州市芦淞区锦云摩托车城的严重火灾事故的具体过程及处理情况。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9人受伤,受灾居民多达95户2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65.6万元,并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文件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湖南省政府迅速组织的调查与指挥工作,并明确了火灾的直接原因在于商户离店时未能切断电暖器电源,致使设备故障引发过热起火。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的相关规定,批复对报告中的事故原因和性质进行了分析与认定,判定其为特大责任事故,并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文件还提出了加强消防安全整改、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议,要求各级部门严格实施整改措施并落实追责。株州市“1216”特大火灾事故适用于从事消防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以及涉及商业楼宇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和机构。特别适合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管理人员、消防从业者以及参与建筑开发的工程师和设计者参考学习,对于提升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水平、规范施工操作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文档内容亦适合作为培训材料使用,帮助从业人员深刻理解责任落实与风险防控的重要性,防止类似灾难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