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电缆火灾事故【事故概况】 2007 年 3 月 17 日 7 时 27 分-14 时 48 分,京九线南昌局管内,泰和冠朝区间自动闭塞设备故障。【事故原因】 泰和站距信号楼电缆引入口约 0.9 米处站台电缆沟内 5 根电缆被烧坏。此处站台电缆沟与水沟接缝处有一条 480mm100mm 缝隙,没有完全密闭,电缆沟内未填沙防护且有纸张等杂物,由于烟头掉入引起燃烧,烧损 4 根电缆。【存在问题】一是日常维护重点整治不到位,站台处所电缆沟检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电缆沟存在缝隙的隐患。二是对电缆沟有缝,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和将造成的后果意识不到位。三是南昌电务段部分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低,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车间干部于 8 时 45 分到达现场,直到 11 时 50 分才找到电缆着火点。故障的查找处理程序不对、分析判断严重失误,造成 7 小时 21 分的故障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