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烷燃烧喷火焰,造成面部烧伤2005 年 03 月 23 日下午 04 点 30 分,炼钢分厂连铸甲班机长;张某、男、25 岁, (2003 年 09 月入厂)在看到连铸北侧烤中包水口火焰灭时,上前进行点火,第一次未点着,就把丙烷气阀开大了一些,准备进行第二次点火,未等靠近中包水口处,突然丙烷气体燃烧喷出火焰,张某躲闪不及,面部烧伤,事后将张某送往公司医务室进行处理,然后送往市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检查面部为轻度烧伤。事故原因:1、 缺乏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着侥幸心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 工作中粗心大意、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