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卧铺客车火灾原因的认定2002 年 5 月 2 日 1 时 30 分, 一辆由广州窑口车站发往广西博白县的卧铺客车在容岑一级公路 23km+300m 处发生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却造成了卧铺客车全毁的重大财产损失。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火灾原因进行了调查。火灾现场勘查该卧铺客车车型为 GDW6100HW6,设有 32 个不锈钢铺位,共五排三列,分上下铺,铺上垫有海绵垫。车厢底板为竹地板,由地板和后高地板两部分组成,两地板水平面相差 30 cm,用钢板连接。在地板的过道上加铺有铝皮, 后高地板上加铺地板革。 发动机仓设在车辆尾部的后高地板处,长 249cm,高
2、134cm,发动机在机仓的中部,机仓左侧前后分别布置有电瓶和空调压缩机,发动机的排气管和增压涡轮在发动机上部,排气管出口端与后高地板的热反射子阻尼隔热(F4)胶粘板的距离为 3cm。火灾后,该车停靠在公路旁,四周无碰撞和擦刮痕迹,停靠处的沥青路面上有被火烘烤的痕迹, 在车头位置距公路边 410 cm 处有玻璃碎片, 在车尾位置距公路边 120 cm 处有半径为 20 cm 的物品跌落燃烧痕迹。 因此可以将起火范围锁定在该客车上。起火部位的确定对该卧铺客车进行勘查时发现:该车的六个车轮及油箱保持完好,油箱内还余有油,车窗玻璃全部破碎、熔化。客车外表面车轮以上部分的漆面油漆全部被烧掉,车轮位置除行
3、李箱、车头及发动机仓通风口处外,其余部位的漆面油漆仍存在。车厢内地板以上部分全部过火,可燃物全部被烧毁。第四排铺位处的地板全部被烧穿,其余部分仅在过道上被烧穿了几个大小不等的窟窿,后高地板处的竹地板完全被烧毁。车内的铁条、不锈钢床架等不燃物全部变色, 裸露在外, 车门处于开启状态。 客车顶棚在 650cm (以车头为基准,下同)处向下弯曲;第三排两侧铺位的上铺床架靠过道的横梁中间位置即 530 cm 处向下弯曲;第四排中间铺位的床架后立柱即785 cm 处距地板 33 cm 处向后弯曲;最后一排中间铺位的上铺床架距车尾110 cm 处左梁(司机位为左,下同)向下弯曲 1.4 cm,右梁向下弯曲
4、 0.9 cm,下铺左梁分别向上向右弯曲。地板与后高地板连接处的钢板向前弯曲,成波浪形,在连接处的地板横梁上残留有竹地板炭化痕,炭化痕斜向车头,与钢板接触处已完全炭化。后高地板横梁上的竹地板已全部被烧毁,木炭落在发动机上。后高地板上前后两个检修孔的铝合金夹条被烧熔化,部分熔物滴落在发动机上,部分残留在检修孔框架上;后检修孔靠车尾处的钢板烧成波浪形,横梁被烧成“V”字形。由此可以认定,火是由客车后部向前部蔓延的,起火部位在客车后高地板处。起火点的确定在对客车后高地板处进行细项勘查时发现:位于发动机仓左侧的空调压缩机机座横梁上有两条电线与横梁粘在一起,形成短路痕迹,经过变速箱的电线也有短路痕迹。在
5、空调压缩机前面的客车电瓶只是外壳上部被烧焦,电瓶内还余有电瓶液,连接电瓶的线路绝缘层被烧熔。在发动机仓中间位置的发动机机座仅有少许烟熏,发动机中下部侧面烟熏较机座重,颜色为黑色,上部侧面为锈色。发动机上盖壳被烧成浅黑色,在其上方的排气管出口端被烧成锈色,增压涡轮上方的润滑油管完好,增压涡轮靠近排气管出口面成灰白色,另一面为淡灰色。后高地板两个检修孔中间的角钢上有竹地板的炭化痕迹, 用水冲洗后, 距车厢左侧 95cm 处有一 10cm 长的竹地板炭化痕粘在角钢上,此处正下方是发动机排气管出口端及增压涡轮。因此,可以认定起火点在发动机排气管出口端正上方。火灾原因认定1据客车乘务员反映,着火之前,他
6、正在第四排中间卧铺下铺位置休息, 醒来后发现在其后面一排卧铺下铺处冒很大的烟, 没有看见有明火。2据司机反映,当时车在正常行驶,无任何异常现象,突然听到有人喊“着火了,快停车”,他就将车靠边停下,并打开车门、车灯让乘客下车,同时发现车厢尾部有烟冒出,没见火光。之后,他就拿灭火器下车扑救,发现发动机仓内上部有火光,不一会儿火苗就窜出车厢内外。3经上述勘查、访问,分析如下:(1)起火部位认定:根据车厢内竹地板后重前轻的烧毁痕迹、不锈钢床架变色、变形痕迹以及其他金属的燃烧痕迹,可以认定起火部位在后高地板处。(2)起火点认定:根据发动机仓内发动机左侧的电瓶上部被烤焦,发动机侧面上重下轻的烟熏痕迹,排气管出口端、增压涡轮表面的颜色变化以及后高地板两个检修孔中间位置竹地板的炭化痕迹等依据,可以认定起火点在发动机排气管出口端的正上方。(3)从现场勘查发现有一 10cm 长的竹地板炭化痕粘在后高地板两个检修孔中间距车厢左侧 95cm 处的角钢上,其余部位均无此痕迹,这说明是高温烘烤而形成的。(4)通过提取同类后高地板的热反射子阻尼隔热(F4)胶粘板进行技术鉴定,测出其在 240条件下即可燃烧。由此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