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广东佛山陶瓷厂火灾火灾事故回放:2011 年 8 月 23 日 6 时 18 分左右,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新厂综合大楼发生火灾,造成 15 人死亡、1 人重伤,火灾过火面积 3250 平方米。事故原因一是起火建筑无相关规划、建设手续,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人员住宿与办公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设置封闭式楼梯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漏洞。三是企业未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导致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缺乏逃生自救能力,有 3 名被困人员因逃生不当造成了人员伤亡扩大。事故反思一是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二是坚决杜绝消防安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要结合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着力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