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瑞安市中兴塑胶公司“2002.7.22”重大火灾事故2002 年 7 月 22 日 21 时 20 分左右,瑞安市中兴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事故造成 14 人烧伤,其中 1 人经医治无效于 8 月 12 日死亡,11 名重伤,1 名轻伤,1 名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26.5 万元。一、企业概况2002 年 3 月,中兴公司经瑞安市工商局核准设立,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薄膜、包装透明薄膜、压延包膜制造、加工。二、事故经过7 月 22 日晚上,该企业有 18 名职工上班。21 时 20 分左右,该企业锅炉使用非标燃料油发生泄漏,产生的油蒸汽随后发生爆燃,火势迅速蔓延。经公安消防
2、部门扑救,当晚 22:40 许,火势得到控制,23:50 大或被全部扑灭。火灾中烧伤的 13 名员工和 1 名 5 岁小孩,当即被送往瑞安市人民医院抢救。其中 1 人,经医院治疗无效于 8 月 12 日死亡。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中兴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锅炉使用非标燃料油发生泄漏,产生的油蒸汽在锅炉房发生爆燃。(二)间接原因1、中兴公司使用的瑞安市东海炼油厂非法生产销售的非标燃料油,经检验,闪点为 20,爆燃后现场取非标燃料油闪点为 36,不符合国家标准,极易引起火灾。中兴公司正是购买使用了这种非标燃料油,在泄漏后引起爆燃。2、中兴公司生产厂区布局不符合安全规范,特别是锅炉房、储油区、配电房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安全管理混乱,锅炉安装后,未申报验收就投入使用,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组织试生产。3、中兴公司企业管理混乱,对员工缺乏安全教育,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危急情况下没有及时撤离。4、瑞安市莘塍镇政府对新建的中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油品非法生产销售制止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