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附件 1 的规定。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 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
2、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表 4127 的规定。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表 41.2.7环境温度()001515252641剩余工作压力(kgf/cm2)0.5123气焊、切割现场 10m 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得小于 10m,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 5m。高处焊接或切割应遵守附件 2 的规定。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 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
3、。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不得横放,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夜间添加电石,严禁使用明火。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严禁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并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免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附件 1 内容: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 10m 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附件 2 内容: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 容器必须可靠接地,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2 容器上必须有进、 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3 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4 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5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