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讲解了中国气象局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该办法旨在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需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特别是涉及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