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02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0 年 5 月 8 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为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决定组织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时间安排。2020 年 5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原则上 6 月 10 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6 月 30 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3、。(二)检查范围。大型石化基地、原油储备库和重点石化企业等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单的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三)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二、重点内容(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
4、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企业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三)三年行动整治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要求的落实情况,消防安
5、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三、组织实施(一)部级层面统筹推动。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消防救援局统筹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组织召开动员会,集中开展视频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核查。(二)省级层面组织调度。各省(区、市)建立省级安委会领导下的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办公制度,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检查督导方案,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督导服务和隐患整改。省级应急管理厅(局)重点做好工作方案制定、确定检查企业名单、选派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服务、指导检查
6、调度等工作;省级消防救援总队重点做好消防监督力量调派、人员培训组织、消防领域专家选派等工作。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建立督导制度,组织对各市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三)市级层面具体实施。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比照省级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由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消防监督力量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分别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总上报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四、工作措施(一)集中会商。各省、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分级组织本地大型石化基地、原油储备库和重点石化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会商,通报专项检查督导部署要求和重点内容,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 应急处置要求, 切实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与中央化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会商,通报当前严峻形势,精准预判风险, 完善防控措施。(二)集中培训。应急管理部采取视频培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