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部解读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讲解了制定出台该办法的背景,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尤其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至关重要。鉴于2011年以来全国化工企业发生的12起重特大事故均发生在重大危险源企业,且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广泛,管控任务重、压力大,国家不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旨在抓住管理关键人,压实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受控、安全运行。文件内容具体分为五章十六条,包括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包保责任划分、管理措施如公示责任人及每日社会承诺公告风险管控情况、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相关用语解释和施行时间规定。为推动办法
2、落实,将通过宣传培训、纳入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借势推动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企业明确并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在落实过程中需注意准确界定包保责任人,确保其为专门指定人员,并保证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应急管理部解读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适用于所有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根据办法的要求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和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以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平稳运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按照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目标。此外,办法还强调了企业内部的责任分工与协作,要求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透明,从而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