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讲解了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环保法修订案及其实施背景。新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旨在建设美丽中国。该课件详细描述了环保法的出台过程,指出由于涉及面广、争议多,此次修法经过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成为一部成熟的立法。新环境保护法新增了多项有力的执法措施,如按日计罚制度,对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连续罚款,提高了违法成本。此外,新法还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并拿保护伞开刀,打击地方官员对污染行为的默许纵容。课件还介绍了新法将民间力量有序纳入环境治理机制,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治理责任。新版环保法强调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的原则,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出了全新表述,要求两者相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适用于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应依据新法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履行污染防治责任,建立环保责任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社会组织和公众则可以通过环保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行为。该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