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讲解了该法的历史沿革,包括2001年的首次颁布以及2011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四次修正。该法的立法背景涉及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国、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以及加入WTO带来的挑战。立法目的旨在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立法指导思想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强调职业病防治义务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享有健康权益,政府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并处理好政府与用人
2、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提供者与用人单位等多方面的法律关系。该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主要针对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的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职业病防治原理强调了职业病的可预防性、人为性和疾病控制的公共卫生理论,提出了一级、二级和三级预防措施,分别对应病因预防、早期发现与诊断、控制疾病恶化等不同阶段的防治策略。该法的目录分为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部分,详细规定了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涉及职业病防治活动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这些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此外,其他单位也可参照本法执行,确保职业卫生管理的全面覆盖。中国人民解放军也应参照本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保障军人的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