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不设储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讲解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不设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和保持机制、评审和监督方法,以及具体的核心要求。核心要求涵盖了目标设定、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安全投入、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经营与危险化学品货物流向控制、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职业健康、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此外,规范还提供了三个附录,分别为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自评/评审考评报告表,确保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不设储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不设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业务,但不直接参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装卸等作业,也不展示危险化学品实物样品。规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还为相关咨询、服务和评审机构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