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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19627 上传时间:2021-06-1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0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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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为防治废物污染环境,需要完整的管理,下面是给大家 分享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 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 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 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 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 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 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 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3、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 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 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 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 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 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

4、要污染物质、经 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 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 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 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 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 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5、、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 三同时 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 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 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 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 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相关法律知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 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

6、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 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 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 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 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一)有 3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 3 年以上固 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 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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