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10.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0 月 22 日 5 时左右,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四冶建筑公司辽源分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龙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监察委、应急局、向阳公安分局、住建局、总工会和福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10.2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
2、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了此次事故的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御景豪庭二期,博纳雅居项目 B4#号楼,建筑面积 22911.35,建设单位辽源市百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施工单位情况中四冶建筑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御景豪庭二期博纳雅居H21号楼105室,负责人孙士伟。(三)伤亡人员情况姜长宏,男,40 岁,身份证号:220422*1216,家庭住址:东辽县辽河源镇居安村三组,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四)相关人员情况1.
3、王家亮,男,49 岁,身份证号:220403*2332,家庭住址:辽源市西安区西安东苑小区。2.高鹏飞,男,41 岁,身份证号:220422*1213,家庭住址:东辽县辽河源镇潘家村四组。3.李秀芹,女,49 岁,身份证号:220402*0023,家庭住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街道十五委四组。4.赵旭光,男,33 岁,身份证号:220581*1195,家庭住址:辽源市龙山区隆基华典小区。5.王景春,男,62 岁,身份证号 220422*5013,家庭住址: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太和村四组。6.赵友生,男,50 岁,身份证号:220124*1030,家庭住址:吉林省德惠市大青嘴镇榆树林村二组。7.孙士伟
4、,男,47 岁,身份证号:220124*1013,家庭住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鸿伯园小区,中四冶建筑公司辽源分公司负责人。(五)直接经济损失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40 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0 月 22 日,姜长宏在未请示班组长李秀芹同意,未与同班的工友商议的情况下,早上 3 点半左右,独自一人来到御景豪庭二期博纳雅居 B 区工地 4 号楼(工地门卫和办公室相临)干钢筋对接工作(工作地点在 4 号楼的 12 层)。早上 5 点左右,姜长宏早上干完活,下楼走到六楼时,因天未亮,楼道还看不清,姜长宏脚下踩空,从楼梯(六楼到五楼)栽落到五楼,头部撞在消
5、防管道预留口的模管头上(圆形,直径 16 厘米,突出地面约 3-5 厘米,PVC 材质)。早 5 点半之前,王家亮到工地,看到高鹏飞在 4 号楼下喊姜长宏,没有回应,就打电话联系姜长宏,但只听见电话响,没有人接,更夫王景春说姜长宏早来了,活可能都干完了,于是王家亮和高鹏飞就往楼上走,看看怎么回事,高鹏飞在前,王家亮在后,到五楼时,看见在姜长宏倒在管道井旁边一动不动,鼻子眼睛都是血,管道井盖板都是血液,后脑勺担在消防管道预留口的模管头上,两人对着姜长宏叫唤了几声,但是其已经没有任何反应,至此事故发生。(二)事故救援王家亮立即拨打电话 110 和 120,并联系班组长李秀芹和中四冶建筑公司辽源分公
6、司经理孙士伟到现场。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对姜长宏进行检查,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李秀芹联系死者家属,孙士伟到达现场后向住建部门报告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住建部门和应急部门以及福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封闭和保护,并开展侦察。区应急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按事故报送程序及时上报。住建、应急、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及企业召开事故现场会议,要求做好死者善后及家属赔偿工作,并马上开展事故调查。22 日下午,龙山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经评估认为现场人员能够迅速拨打 120 急救电话和向政府部门报告事故。虽然姜长宏死亡,但有关人员救援应急较迅速,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同时,区政府、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福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应急响应迅速,信息报送及时,责令该事故工地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积极开展对死者家属安抚和赔付等善后工作,避免了衍生二次事故,无发生群体事件,现场处置得当。三、事故发生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