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锡通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工程XT-NT1标“7.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7 月 21 日 8 时 30 分左右,锡通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工程 XT-NT1 标在架设桥梁施工中发生一起 T 型预制梁和架桥机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发2017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要求,经通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 5 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
2、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锡通过江通道公路接线工程是江苏省规划“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和沪通大桥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长 32.035公里。其中,北接线在南通市通州区和如皋市境内,南接沪通大桥,向北跨越江北沿江公路、宁通高速、通启高速、宁启铁路及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通扬运河,终点与沿海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 22.333 公里。批复总概算(含政策性调概)70.17 亿元。锡通过江
3、通道公路接线工程 XT-NT1 标起自沪通长江大桥公铁合建段北侧,向北跨长江大堤后向西北偏出与铁路分离,起点桩号 K17+676.360,终点桩号 K20+595.160,全长 2919m,工程造价 6.7 亿元,2016 年 6 月进场,事故发生时工程正处于桥梁架设阶段。(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江苏交建局),住所:南京市石鼓楼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负责人:蒋振雄,经费来源:资本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70.17亿。2、施工单位: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三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9 月 14 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开
4、区凤城二路 12 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1975004Y;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勃;公司经营范围:公路、桥梁、机场跑道、水坝土建、隧道、市政工程的修建;公路养护;工程咨询。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叶珠东。3、分包单位:无锡政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政通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9 日,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村工业园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36545628A;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浩军
5、;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养护、桥梁养护与修理;架梁工程、公路工程、航道工程、道路排水系统、桥梁、护坡挡墙及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公路交通标线,公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机械设备的租赁;起重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公司持有无锡市住建局叁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32102351,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06170280-1,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派驻现场负责人张磊。4、监理单位:江苏东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
6、咨询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2 日,住所:南京市长江后街 6 号 4 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滨辉。经营范围:工程监理及咨询、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公司派驻施工现场项目总监为袁海东,事发标段监理负责人董业红。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经过2018 年 7 月 21 日上午 8 时 30 分左右,无锡政通公司施工人员沈智勇、孙群生、潘安贵、房清润、莫平勇等 5 人与中交二公局三公司锡通 NT1 标项目部技术员李大伟在锡通接线工程标段第 13、14 号桥墩之间进行第一片 T 型预制梁(13 号至 14 号梁之间最西侧的边梁)的架设作业。在 13 号桥墩上,沈智勇在测量标高,孙群生和潘安贵在安放砂筒;在 14 号桥墩上,房清润在安放砂筒。架桥机前支腿轨道铺放在 13号桥墩上,中支腿轨道铺放在 14 号桥墩与 15 号桥墩之间已经架设好的 7 片 T 型预制梁南顶端上,轨道下方均垫有垫木。架桥机操作人员莫平勇站在架桥机中支腿轨道南侧,李大伟站在架桥机中支腿轨道北侧,另有中交二公局三公司锡通NT1 标项目部外协人员汽车起重机司机许永,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