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芗城区“224”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芗城区委、芗城区人民政府、芗城区纪委监委,市工信局、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山东省泰安市安委办:2021 年 2 月 24 日 5 时许,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2#高炉进行炉内清理作业时,炉内作业吊盘上的人员及设备发生高处坠落,造成 3 人抢救无效死亡、1 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该起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芗城区“224”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起的事故调查报告经福建省政府安办审核,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为认真落实漳州市政府批复要求,根据安全生产事
2、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等有关规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一、芗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责任认定、处理意见,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二、芗城区政府和有关纪委监委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三、芗城区政府要督促企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四、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落实对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广波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慧军立案查处。五、市应急局依法依规对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六、市市场监管局对事故调查发现的事故破
3、损绳夹涉嫌存在制造缺陷的线索进行补充调查处理。七、请山东省泰安市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处理。八、芗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对外包单位、外包作业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管,补齐短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请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函告漳州市安办,统一汇总结案。附件:1.漳州市人民政
4、府关于芗城区 224 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漳政综202161 号)2.芗城区 224 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 年 9 月 13 日联系人:柯仲磊 电话 0596-7070202。附件 1芗城区“224”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2 月 24 日 5 时许,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2#高炉进行炉内清理作业时,炉内作业吊盘上的人员及设备发生高处坠落,造成 3 人抢救无效死亡、1 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尹力书记,省政府王宁省长,以及郑新聪、崔永辉等省领导和市
5、委邵玉龙书记、市政府刘远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好死者善后工作,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张慧德常务副市长第一时间带领市应急局、芗城区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传达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指挥事故救援处置。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20215 号)要求,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芗城“224”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224”较大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由市安办副主任、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方耀辉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应急
6、局、工信局、总工会和芗城区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同时邀请事故企业所在地山东泰安市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市安委会应急管理专家库 5 位专家组成技术组参与事故调查,并委托福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事故中破坏的钢丝绳绳夹进行检测鉴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1.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胜炉窑公司),该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无固定员工;在承包参与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2#高炉清理作业项目时,临时招聘 31 名人员从事该项目作业(未系统性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工作)。山东信胜炉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广波(370982198903281610),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i370982MA3R7PMB3A,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泉沟镇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