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2、事故追查组(1)事故追查组的组成人身事故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检部牵头,相关部室负责人、责任区队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追查组。非伤亡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室牵头,安检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责任区队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追查组。(2)事故追查组的主要职责收集资料,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
2、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追查处理通报3、事故追查处理(1)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相关部室负责组织现场勘察,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写出技术鉴定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安检部负责查找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其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责任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责任区队队长负直接领导责任,书记负间接领导责任相关部室负责人负重要(监管)责任(3)事故责任处理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谁组织追查谁负责”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处分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处理严格按照新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党群部负责执行处分,安检部负责执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