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在安全生产上对上级党委负责。(2)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列入党工委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保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预防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3)负责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优势,形成合力搞好安全生产,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治氛围。(4)教育参建党员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生产与环保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促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5)负责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考核项目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坚持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