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维修电工责任追究制1、岗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2、维修工不持证上岗罚款 10 元。3、出现一次不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罚款 20 元。4、不熟悉所维修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罚款 20 元,不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工作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罚款 10 元。5、违反停送电制度一次罚款 20 元。6、无措施施工罚款 20 元。7、一项安全保护未按规定试验罚款 10 元。8、电动机、高压开关柜未按规定试验罚款 10 元。9、春季预防性试验项目一项未完成罚款 10 元。10、未按规定进行日历化检修一次罚款 10 元。11、对发现的隐患未及时处理一项罚款 10 元。12、未完成班长交办的任务,一次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