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科长、公营车队队长安全管理职责1、在运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2、积极参加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学习及各种安全活动,参与安全管理工作。3、在办理包车加班业务时,要严格落实有关包车加班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驾驶人与公司是否一车一签 安全责任书,要坚持“三不包”原则。4、科学调配车辆,合理安排发车时间,严格落实我公司关于长途班线配备双班驾驶员及夜班车驾驶员定点休息的规定及包车运行时间规定,在效益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疲劳驾驶、赶点、抢速度。5、对影响安全行车的线路和时间安排,有责任向安委会提出,及时整改。对影响安全行车的临时车次安排有权拒绝执行。6、向驾驶人宣传安全知识,掌握驾驶人的思想动态,防微杜渐,从源头上保证生产安全。7、密切关注租赁车辆的私自转让问题,发现承租人与合同签订人不符时,立即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监督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8、不断总结安全经验,对客运公司安全管理提出改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