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安县“5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评估报告2019 年 5 月 26 日 13 时许,在惠安县涂寨镇新塘后万佳利汽修厂路段,闽 CYE083 号大型普通客车先后与三辆无牌二轮电动车及闽 CR98RZ9 号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辆二轮电动车骑乘人员 3 人死亡、1 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57.01 万元。事故发生后,泉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泉州市应急局为组长单位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形成了惠安县涂寨镇“5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并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各有关单位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
2、究。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020 年 5 月 19 日,市安办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在事故地惠安县安委办组织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惠安县安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陈华,肇事车辆闽 CYE083 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处理情况:已于 2019 年 5 月 26 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惠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 年 6 月 5
3、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当日被惠安县公安局移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理落实情况:2019年9月25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 0521 刑初 586 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陈华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陈华未提出上诉。(二)党纪、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责任追究部分1.郑建山,闽 CYE083 号大型普通客车承保经营者。处理建议:由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按公司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郑建山进行约谈,并处于 5000 元罚款,同时取消下一轮承保资格(闽泉运人劳20207 号)。2.陈靖
4、雄,中共党员,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经理。处理建议:由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公司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月 21 日对陈靖雄作出行政警告处分(闽泉运人劳20207号)。3.温毓伟,中共党员,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副经理。处理建议:由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公司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月 21 日对温毓伟作出行政警告处分(闽泉运人劳20207号)。4.王水平,中共党员,惠安县交警大队山霞中队民警。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
5、: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对王水平进行书面诫勉,并于同月 13 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惠纪 20205 号)。5.林成斌,中共党员,惠安县交警大队山霞中队中队长。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对林成斌进行书面诫勉,并于同月 13 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惠纪 20205 号)。6.陈文强,中共党员,惠安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对陈文强予以批评教育(惠纪20205 号)。7.黄培森,中共党员,惠安县交警大队教
6、导员。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对黄培森予以批评教育(惠纪20205 号)。8.陈俊杰,中共党员,时任惠安县运管所旅客运输管理股股长。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对陈俊杰予以批评教育(惠纪20205 号)。9.黄斌阳,中共党员,时任惠安县涂寨镇道安办主任。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对黄斌阳予以责令检查(惠纪20205 号)。10.何定斌,中共党员,惠安县涂寨镇党委副书记。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处理落实情况:惠安县监察委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对何定斌予以批评教育(惠纪20205 号)。(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1.陈靖雄,中共党员,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经理。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泉州市应急局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对陈靖雄处以罚款上一年度收入 40%,即 5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