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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1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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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永春县“1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17 分,永春县达埔镇达中村省道 306 线 128km+600m 路段,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 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安监局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016 年 11 月 21 日,省安办发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 2016 16 号),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的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

2、教育局、交通运输委和总工会等单位派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技术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十堰诚昌物流有限公司(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五堰街办华荣巷 6 号 2 栋 1-6-3,法定代表人为许国昌。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年 9 月 16 日,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业运输(有效期 2017 年 7 月

3、 31 日止)。道路运输证证号为鄂交运管货字 420303509321,证件有效期至 2017 年4 月 11 日。(二)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1.郑*民,男,39 岁,持有准驾“A2E”的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 1999 年 5 月 28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5月 28 日,道 路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资 格 证 件 号 为350525002010304*119,系本事故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经永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检测,郑育民尿液检测结果为阴性。2.李*杰,男,14 岁,永春县第五中学在校学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本事故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事

4、故中死亡。华闽司鉴2016毒检字第 7325 号报告书结论显示,李锦杰血样中未检出乙醇。(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1.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华菱之星牌HN4250G37CLM3;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十堰诚昌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马振海和程效强(占 40%)、林鸿斌、谢成敏(各占 25%)、郑育民(占 10%);核定载人数 3 人,实际载人数 1 人;整备质量 8700kg,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3 月。事故发生后,经办民警在永春美岭环保有限公司对该车过磅,该车总重 49.07 吨,皮重 18.04 吨,净重 31.03 吨

5、。经查,该车于 2016 年 11 月8 日由施江华转让给马振海,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闽 C7506 挂号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品牌型号:明威牌NHG9400GXH;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泉州诚德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马振海和程效强(占 40%)、林鸿斌、谢成敏(各占25%)、郑育民(占10%);总质量40000kg,整备质量 9100kg,核定载质量 30900kg;检验有效期至 2017年 4 月。3.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品牌型号:本田牌 WH100T-H;车架号:LWBTCG1H261074126;发动机型号:WH150QMG;整备质量 100kg,额定载质量 15

6、0kg;车主:颜*赞,泉州市永春县达埔镇达中村人,系该案死者颜昌毅父亲。经查,该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状况1.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 C7506 挂号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技术检验报告(闽君司鉴2016车检字第 11058 号)显示,该车的灯光系统、转向机构、行车制动系统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鄂 C9193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C7506 挂号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速度鉴定报告(闽君司鉴2016车速鉴字第 11046 号)显示,该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 59.98km/h61.81km/h。2.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技术检验报告(闽君司鉴2016车检字第 11059 号)显示,该车的灯光系统事故时碰撞损毁严重,检试车前灯光效能条件已缺失;转向机构、行车制动系统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速度鉴定报告(闽君司鉴2016车检字第 11044 号)显示,该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 64km/h。3.福建君驰司法鉴定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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