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32 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等 6 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 2010 年 7 月 2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骆琳二一年八月六日关于废止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等 6 6 件件部门规章的决定部门规章的决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 2009年 12 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 50 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 6 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
2、行。附件: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序号规 章 名 称发文字号发布日期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 37 号2002 年 10 月 8 日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 5 号2003 年 7 月 4 日3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原劳动部令第 6 号1996 年 12 月 23 日4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原劳动部令第 7 号1996 年 12 月 23 日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令第 10 号1998 年 2 月 5 日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令第 11 号199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