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第72号_《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doc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安全人之家 文档编号:208818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第72号_《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讲解了为保障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八个重要规定。该文件指出,企业必须确保证照齐全,并使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杜绝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的行为。同时,生产工艺布局需按照规范设计,保持安全通道与间距符合标准。电气设备设施的选择和安装应达到相关标准,避免私搭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的情况发生。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面,要求规范液氨、燃气、有机溶剂等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泄漏及冒险作业。针对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等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监控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未经培训合格或需持证而无证者不得上岗。此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检测报警装置是必要的措施之一,以确保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有毒物质浓度不超标。最后,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至关重要,任何堵塞、锁闭疏散通道以及事故发生后延误报警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适用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大量人员操作和潜在危险因素的企业。它不仅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安全操作指南,还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以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遵守这八项规定,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健康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规范 > 行政法规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