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同一时间容纳 30 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劳动密集型企业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查阅资料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书面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阅资料3、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管理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并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查阅资料抽查提问4、所属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查阅资料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
3、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查阅资料6、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企业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查阅资料平面布置及装修1、建筑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严禁采用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材料,内部装修装饰不得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车间内不得擅自设置夹层。现场检查2、物流作业区域与辅助办公区域之间、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厂房或仓库内的辅助用房、办公室、休息室应进行防火分隔,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现场检查3、洁净生产区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措施。穿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封堵。洁净室的顶
4、棚、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查阅资料现场检查4、厂房、仓库的实际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应与原设计功能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导致场所火灾危险性增大(如丁戊类改为丙类、丙类改为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厂房、库房之间不得搭建连廊或设置防风雨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5、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前,应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预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施工审批手续。查阅档案6、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并开展演练;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并保
5、持完好有效,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局部施工部位确需暂停或者屏蔽使用局部消防设施的,不得影响整体消防设施的使用,同时采取人员监护或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强防范。查阅档案现场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管理1、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查阅资料抽查测试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
6、防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后,应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查阅资料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报警阀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识。现场检查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现场检查6、展品、广告牌箱、生产设备等物品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 0.3 米范围内堆放物品。现场检查7、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正确设置常开/常闭标识。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