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8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9 日 17 时 20 分左右,在丰台火车站延线工程西道口段高铁桥下(京港澳高速南侧)露天货场,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挖掘机装运废旧螺旋管过程中发生 1 起、死亡 1 人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76 万元人民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成立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宛平街道办事处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2、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螺旋管出租方: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03MA446EBH8M,住所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庙仙乡十字街 200 米路南,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人王某某。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回收、销售:废旧钢材、废旧机电设备、废旧电瓶、废旧电线电缆、废旧铝材;五金、建材(不含河砂、石灰、水泥等扬尘性材料)、装卸搬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螺旋管承租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
3、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3 月3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9001664023411,住所为山东省泰安市粥店办事处杜家村(大河),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人姚某某。经营范围为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业务;装饰装修(不含广告业务);售电;钢模板加工;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服装、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的批发、零售。(二)合同签订情况2021 年 5 月 12 日,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临时螺旋管租赁合同,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 8.12 元/吨/天的价格,向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4、租赁规格为529*10mm 的螺旋管 105 吨,合同总金额为 76734 元。合同约定进退场由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双方签订了安全协议,约定租赁材料进、退场的一切运输、装卸、人员、机械设备等安全风险由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三)露天货场情况丰台火车站延线工程西道口段高铁桥下露天货场,位于丰台区西道口东约100 米处,沿京广特大桥 36#墩西 33 米,宽度 12.73 米,货场面积约 420 平米,此露天货场为便于拆除废旧钢管归纳、运输的临时存放区域。事发时由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刘某某、张某某等临时雇佣工人进行废旧螺旋管装运。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20
5、21 年 8 月 9 日 17 时 20 分左右,在丰台火车站延线工程西道口段高铁桥下(京港澳高速南侧约 100 米处)露天货场,河南创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刘某某驾驶多功能挖掘机(型号为小松 pc220-7 型)装运废旧螺旋管作业过程中,一根规格为529*10mm,长度约 4 米,重约 500kg 的螺旋管,从多功能挖掘机夹子上脱落,砸到货车(车牌号冀 B9F635)司机张某某,现场人员拨打 120 并组织救援,张某某被从螺旋管下救出后经急救医生确认已经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委、宛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协调、指导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事故
6、造成 1 人死亡。基本情况:姓名张某某,男,39 岁,河北省迁安市人,经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鉴定,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京盛唐司鉴所2021病鉴第 733 号)。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对事故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对事故目击者和涉案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多功能挖掘机司机操作不当和违反劳动纪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询问,多功能挖掘机司机刘某某(取得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建设工程机械岗位操作证)对车辆(车牌号冀 B3G83 挂)上螺旋管装车调整时,夹住长约 4 米螺旋管偏向一头的位置,在未确认挖掘机回转半径内是否无人的情况下,操作挖掘机进行回转作业,导致进入多功能挖掘机回转作业半径停留的货车(车牌号冀 B9F635)司机张某某(死者)被多功能挖掘机夹子上的脱落的螺旋管压倒。张某某(死者)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进入多功能挖掘机回转作业半径危险区域。张某某进入多功能挖掘机回转作业半径,违反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9)第 5.1.10 条规定。(二)间接原因1.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