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瓶安全使用小常识液化气瓶一般分为 5 公斤、15 公斤、50 公斤三种,家庭使用的液化气瓶通常为 15 公斤装。液化气瓶属于一种压力容器,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使用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液化气瓶纳入特种设备管理范围。按GB8334国家标准,5 公斤、15 公斤液化气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 4 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 3 年;50 公斤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任何类型的气瓶均应按强制报废处理。液化气钢瓶除按时检验外,使用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液化气瓶严禁倒立使用,严禁烤、烫瓶体;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新罐装液化气瓶使用前要检查减压阀、胶管安装是否到位,密封圈有无老化、损坏,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必须排除后再用;用气检漏只需用肥皂水涂抹各连接处及液化气瓶阀杆处,查看有无气泡即可,严禁明火检漏;使用液化气时,人不能离开,使用完毕后应关闭角阀;充装液化气必须到有合法充装资质的单位充装,并应将自有产权的液化气瓶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自觉转移到所选的合法充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