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渊潭F1F2 混合用地工程“3.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3 月 4 日 11 时许,在海淀区玲珑路慈寿寺地铁站 D 口北侧,玉渊潭 F1F2 混合用地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北京正继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木工冯时勇在支设 15#楼一层大厅二次结构构造柱模板过程中,通过一层大厅东北角通风井前往楼梯走廊搬运木料时,通风井木质防护盖板倾翻,冯时勇随即从一层坠落至地下一层,坠落高度约 5.88 米。现场人员立即将伤者送至空军总医院救治,并报警。3 月 5 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12.79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该事故发生在生
2、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监管局会同海淀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同时还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海淀区玉渊潭乡 F1 住宅混合公建、F2 公建混合住宅(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七标段(13#、14#、15#办公楼及地下部分)工程由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4 年 9 月 15 日,北京京投兴业置
3、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13#、14#、15#办公楼(含地上地下部分)及 16#楼地下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地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合同金额约 60842.92 万元。2015 年 6 月,城建集团与北京正继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继劳务公司)签订该工程 15#办公楼结构和二次结构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和变更洽商所示的全部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配合挖土、清槽、回填土施工、设备基础、预留孔洞、成品保护等全部工作内容(不含专业分包),合同价款总
4、额约954.8 万元。2015 年 6 月 25 日,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设计发展公司)三方签订变更承包人的补充协议书,将该工程总包单位变更为城建设计发展公司,并办理了相关变更备案。(二)事故单位情况城建设计发展公司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于 1990 年 8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王丽萍,住所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五号,注册资本 12726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00000574583。2016 年 1 月 13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资质,证书编号:D111020533
5、。2017 年 1 月 12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17117750-1。正继劳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王明男,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 11 号院 4 号楼 7 层 4 单元 809室,注册资本 366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573957601。2016 年 4月 25 日取得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11057202。2016年 11 月 7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16327575-1。(三)现场勘验情况经现场勘验,事故现场位于
6、海淀区玲珑路慈寿寺地铁站 D 口北侧,玉渊潭F1F2 混合用地工程 15#楼三段 15X-7 轴线与 15X-A 轴线相交处风井洞口。该风井洞口长 1.2 米,宽 0.8 米,距离地下一层地面约 5.88 米。孔洞上方覆盖有木工板制作的盖板,长 2.17 米,宽 1.13 米。盖板 2.17 米长边沿孔洞 0.8 米方向覆盖于孔洞上方。据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拍摄照片显示,事故发生时该风井洞口上方的盖板处于倾翻状态,盖板南侧低于风井洞口边缘,处于悬空状态。事故发生后,为防止再次出现意外,盖板被现场人员重新稳固放置。风井洞口四周无防护围挡,盖板未固定于地面,可以南北向移动。该风井洞口北侧即为楼梯走廊,走廊内有部分支设模板所需的木料。作业人员自南向北穿过风井洞口上方,可进入楼梯走廊。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2017 年 3 月 4 日上午,依据工程进度安排,正继劳务公司木工班长纪义银安排了冯时勇和王光田二人支设 15#楼一层大厅二次结构构造柱模板。支设模板所需的部分木料堆放于一层大厅东北角楼梯走廊内,15#楼三段 15X-7 轴线与15X-A 轴线相交处通风井位于一层大厅与东北角楼梯走廊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