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兴区魏善庄镇镇域污水治理工程“102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20 日 11 时 30 分左右,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河北辛庄村,湖北通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工人进行污水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1 名工人死亡。经认定,此次事故属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兴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水务局和魏善庄镇人民政府组成的1020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依法邀请区监察委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2、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一)项目工程总体情况大兴区魏善庄镇镇域污水治理工程 PPP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镇级再生水厂1 座和农村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其中农村污水收集设施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农村污水管线共 130.52 公里,其中干线 98.41 公里,支线 32.11 公里。事发工程为镇域内河北辛庄村污水管线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河北辛庄村内污水收集管线 1.113 公里,检查井 48 个,沉泥井 1 个,设计概况为自东向西沿村内主要道路分别铺设两条污
3、水收集管线,村内污水经上述收集管线收集后,接入村西南角新建污水收集池中,定期外运。(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受托建设单位:中通和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和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B6207J,成立于 2018 年 4 月,注册在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龙海路 3 号 190 室,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菲。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2.施工单位:湖北通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8G52A7W,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注册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 9 号健吾公馆三期公寓式
4、酒店 5 层 4 号房,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凯。经营范围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3.劳务单位:北京耀晨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晨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3064554465,成立于 2014 年 5 月,注册在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采育大街 30 号 1 号楼 4 幢 1 层 101 室,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涛。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劳务服务、劳务分包等。(二)合同关系情况为进一步加快大兴区魏善庄镇镇域及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工作市场化进程,大兴区魏善庄镇政府与中通和城公司于 20
5、18 年 9 月签订了大兴区魏善庄镇镇域污水治理工程 PPP 项目合同,合同规定由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更新改造与农村污水收集设施有关的项目设施,并在经营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移交甲方指定机构。承接该工程后,中通和城公司将该工程中河北辛庄村的农村污水收集设施相关施工,发包给了湖北通顺公司,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工程需要,湖北通顺公司又将该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了耀晨电力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大兴区魏善庄镇镇域污水治理工程河北辛庄管线工程施工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耀晨电力公司负责管线工程的建设前期劳务派遣工作。10 月 20 日,耀晨电力公司组织李 XX、仝 XX 等 9 名工人,在河北辛庄村东
6、南侧,使用挖掘机进行破路及管道沟开挖作业。二、事发经过及救援情况作业至 11 时 30 分左右,工人仝 XX(男,61 岁,山东省人)贸然下到管道沟内进行作业,管道沟南侧路基突然发生坍塌,仝 XX 被路基和泥土等砸压受伤,现场工人立即自行施救,并拨打了120求救,后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一)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贸然下沟作业工人仝 XX 在管道沟未设置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贸然下到危险区域内,造成其被砸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二)事故的间接原因1.未针对规范标准对工人进行教育培训。施工各方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针对污水管线铺设作业对工人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造成工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能认识到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方未对施工作业进行有效的现场管理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三)事故的性质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产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