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建设职工安全施工手册第一节预防意外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事故是违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一种失去控制的意外事件。但必须明白,意外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每次意外的发生必然会有它的成因。不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就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而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共同引发的。1、造成意外的不安全行为有:(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失效;(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机具、工具;(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6)物体存放不当;(7)攀、坐不安全位置,行走不安全通道;(8)在起吊物下作
2、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2、通常导致意外的不安全状态有:(1)材料、设备、器具等堆放得不安全;(2)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或有缺陷;(3)设备、工具及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4)机械强度、绝缘强度不够,起重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5)机具设备维修、保养、调整不当,在非正常状态下带“病”运转或机具超负荷运转;(6)现场环境不良,光线不足,照度不够,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
3、乱,通道不畅等;(7)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8)交通线路配置不合理,施工工序配置不安全;(9)不恰当的交叉作业;(10)现场安全管理不善。3、意外是可以防止的,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根除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1)工程技术对策,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等施工条件的本质化安全;(2)教育对策,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施工所必须的知识和技术;(3)强制(管理)对策,借助于规章制度、法规等必要的行政、经济乃至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一般地讲,在选择安全对策时应该首先考虑工程技术对策,为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
4、施工环境和条件,然后再考虑教育训练和管理对策。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情况,采取灵活的对策,充分发挥三种对策的作用,全面治理,就可以达到预防意外的满意效果。第二节一般安全要求1、各级施工负责人(施工主管)应知道你在安全施工及防止事故上的责任:(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施工负责人对你所有下属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2)带头遵章守纪。(3)组织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4)对未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5)检查并签字确认已落实施工项目开工的安全条件。(6)组织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措施。(7)在每天的班前分工及安排施工时,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
5、(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以保证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8)指导下属以安全的方法进行作业。(9)督促下属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10)对特殊及危险性作业,要指派安全监护人。(11)对在独立地点或隔离地点施工的人员,要随时与其保持联系。(12)在每天例行的安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要立即予以改进。(13)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章作业者,要立即予以纠正并给予处罚。(14)若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要立即指令停工,并向上级报告。(15)对新入厂人员和变换了工种、岗位、施工对象与环境的人员,要特别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16)对外包工及临时工,要经常进行监督与指导。(17)组织和
6、督促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理整顿作业场所,保持现场整洁。(18)组织安全日活动,举行安全会议,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和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提高下属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19)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调查分析清楚,采取改进措施。(20)各级施工负责人要特别牢记: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的施工,只要有危险因素存在,你都必须为下属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及保险措施。如果问题不能解决,请及时向你的上级或安监部门提出要求或建议。否则,若发生事故,你就要承担失职的责任。2、施工人员应知道如何安全地进行工作:(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措施,遵章守纪,始终保持操作行为安全。(2)经过安全教育训练和考试,已获取“安全合格证”或“登高作业证”、“特种作业合格证”等有关安全施工的许可证件。(3)如果你患有妨碍安全施工或危及他人安全的身心病症,包括惧怕高空、狭窄空间、黑暗等身心不适的一般健康问题,要主动将情况报告给主管和安监及医务部门。(4)施工项目开工前,要认真接受技术和安全交底,确知如何去作业,若有疑问,要向交底人或主管询问清楚,然后在交底书上签字。(5)施工项目开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