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10 CCS Z 02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27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Medical organization 2021-12-28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272021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一般规定.2 5 技术要求.2 6 编制要求.6 附录 A(资料性)建设项目组成表
2、.7 附录 B(规范性)建设项目内容相关附表.9 附录 C(资料性)主要产污环节表.11 附录 D(资料性)各环节主要污染物相关附表.13 附录 E(规范性)污染源源强核算相关附表.16 附录 F(资料性)主要污染源监测项目表.18 附录 G(资料性)环境影响自查表.19 参考文献.21 DB11/T 1927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鱼红霞、张建平、唐丹平、王祺鑫、陈
3、禹桥、王岩、李楠、刘铁军、孙娟、姬瑛倩。DB11/T 19272021 III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文件。DB11/T 1927202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和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核与辐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或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4、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36886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4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7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 110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 HJ 2029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11/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 大气污染物综
6、合排放标准 DB11/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T 1368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1/148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 1736 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1/T 1927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医疗机构 medical organization 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行业中的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08项中的卫生类别841、842,以及8432、8433、8434和8435。来源:HJ 7942016,3.1,有修改 医疗污水 medical wastewater 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理解剖室等从事诊疗活动的各科室,以及洗衣房、消毒供应中心、太平间、医疗废物贮存场所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污水。来源:HJ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