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翻车机司机责任追究制1、岗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2、司机不持证上岗罚款 10 元。3、司机不熟悉翻笼基本结构组成及工作原理罚款 20 元。4、出现一次不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罚款 10 元。5、严格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对岗位存在问题、岗位设施、岗位物品等全面交待、检查,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否则罚责任人 10 元。6、严禁酒后操作,严禁闲谈,打闹,否则罚责任人 10 元。7、上标准岗,衣冠整齐,精力集中,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 10 元。8、操作时必须正常使用安全设施,否则罚款 20 元。9、上标准岗,衣冠整齐,精力集中,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上标准岗,衣冠整齐,精力集中,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 10 元。10、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否则罚款 10 元。11、车辆掉道拿道时不将前一级挡车器关闭,不在工作地点前增加临时挡车设施,罚款 10 元。12、矸石车内有大矸石时不处理而堵住漏斗,罚责任人 10元。13、遵守岗位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否则罚款 10元。14、定置化管理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 10 元。15、本岗位一项隐患未排查出来罚款 10 元。本岗位一项危险源辨识不出来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