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绞车司机责任追究制1、岗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2、司机不持证上岗罚款 10 元3、出现一次违章操作罚款 20 元4、不熟悉绞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罚款 20元,不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罚款 10 元5、出现一次一项保护未按规定进行试验罚款 20 元6、未按规定巡查一次罚款 10 元7、本区域内机房卫生一处不合格罚款 10 元8、未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一次罚款 10 元9、违反一项管理制度罚款 10 元10、本岗位一项隐患未排查出来罚款 10 元11、对本岗位一项危险源辨识不出来罚款 10 元12、信号出现疑问,不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