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安全生产检修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检修事故的发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为早日恢复生产打下基础,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第三炼铁厂设备大、中、小检修作业。第一章检修准备第三条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第四条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分配任务的同时,还要制定安全措施。第五条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填写设备检修作业票。第六条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第七条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
2、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时,要有安全条款。第八条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科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厂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同时向安全科交纳安环抵押金。工程完工后,无安全、环保事故及时退还安全抵押金。第二章检修前的工艺处理第九条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第十条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
3、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第十一条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第十二条系统置换、合格后,按抽堵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并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堵必须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第十三条打开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 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第三章检修安全规定第十四条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票,检修票中的各项内容必
4、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第十五条检修票的办理1、检修负责人到安环科领取设备检修作业票。2、按第三炼铁厂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检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1、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票。编制检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2、设备方案编制人: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交出方案。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向安全、施工队、安装技术人员、消防人员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
5、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3、设备交出检查人: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4、施工组长:认真执行检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5、操作班长:负责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签证负责;检修人员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检修,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6、区域专职安全员:负责检修时,检查监督各项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
6、,紧急处理并汇报安全科。第十七条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单位创造安全的检修条件,检修单位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第十八条项目检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检修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第十九条凡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第二十条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第二十一条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动火票。第二十二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二十三条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道内)作业,必须按第三炼铁厂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办证,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第二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按第三炼铁厂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在距离坠落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