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突发事件上报制度一、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以内必须电话报告中心校或其它相关部门,2 小时内必须书面报中心校或其它相关部门。二、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赶到现场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紧急处置。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每日书面上报处置的情况信息,妥善解决后,要书面报事情处置情况报告,报告认真详细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反思,分清事件责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四、对重特大突发事件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拖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晋级的资格;如因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拖延造成巨大损失、甚至触犯法律的,根据有关法规,由相应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