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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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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京应急办发202215 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将关于促进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指文件-3-关于促进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社会企业是指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依靠提供产品或服务等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

2、企业或其他法人主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培育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促进社会企业在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应急管理模式、优化基层应急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根据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京社领发20223 号),结合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认定与评估工作,注重能力建设,提升综合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健康发展并积极参与应

3、急管理工作,为保障首都城市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引导。把党建引领贯穿社会企业服务管理全过程,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相关-4-政策,加强服务引导,努力发挥社会企业在弥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降低政府社会治理成本和创新优化社会治理模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目标导向。鼓励从事安全评价、应急与安全技术培训、应急演练与救援等与应急管理领域业务相关的企业积极向社会企业转型。支持社会企业主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并在市场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提供政策扶持。坚持管理机制创新。针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问题,有效对接社会企业服务,鼓励社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内容

4、,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评估,严格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三、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将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纳入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应急部门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效益明显”的良好局面。具体目标:2022 年,制定促进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认定试点工作;2023年,培育发展一批在应急管理领域社会效益好、示范引领性强、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企业,引导创建一批优质社会服务项目;2024 年,选树一批在应急管理领域取得明显

5、社会效益的优秀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形成社会企业科学有效参与应急管理可复-5-制的制度性成果,大力营造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四、主要任务从顶层设计、服务引导、示范激励、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一)加强顶层设计,营造培育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良好氛围1.1.制定配套文件制定配套文件。形成以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培育和评估细则为核心的文件体系,按照观察企业(申请参与认定的企业)、认定企业(通过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认定的企业)、示范企业(综合评估得分较高的社会企业)三个层次,为社会企业的申报认定、能力提升、业务开发等明确方向要求、规范流程标准,为

6、促进全市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培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2.2.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由应急管理、社会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培育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协同机制。其中,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社会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评审认定和评估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发展支持和监督管理。3.3.树立基本导向树立基本导向。引导从事应急管理领域工作且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法人主体按照社会企业的定位转型发展。围绕本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以加快提升城市基层应急能力为核心,重点扶持从事城市区域性安全评价、应急与安全技术培训、应急与安-6-全科普宣教、应急与安全技术咨询、应急志愿服务、应急演练与救援等业务的社会企业发展。(二)加强服务引导,提升建设发展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的功能效果4.4.加强培育孵化加强培育孵化。加强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观察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育服务,引导其逐步达到认定标准。各区、街道(乡镇)统筹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或企业孵化器,为被认定的应急管理领域社会企业或符合发展方向、尚未被认定的初创企业提供培育孵化服务。孵化基地在办公场地、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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