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消防方案一、工程概况主体结构是框架结构,采用商品混凝土。二、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设置如下:防火安全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队长:副队长:队员:施工现场成立灭火作战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火场火情联络员: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对分包单位实行总承包责任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双方要签定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纪要。施工
2、现场必须配备专业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 2h,义务消防队驻场。三、消防保卫措施1、现场设立 5 处消防栓,每处配水龙带 2 盘,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 4 具 5kg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2、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5、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
3、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6、地下室设置 5 处消防器材箱。7、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 米,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8、非施工人员不经工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现场逗留。9、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使用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四、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1、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
4、责”的原则。3、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4、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5、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
5、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6、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8、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易燃、易爆气体挥发程度、比重分别将施工现场周围上下孔洞、地沟、道井等封堵,防止易燃、易爆气体扩散。五、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措施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
6、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4、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5、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 5 米,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 10 米。6、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暴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8、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9、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步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 5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10、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11、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12、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