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根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卫生通则我校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我校食品卫生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3.受管理单位为职工灶、学生灶、校内商店。4.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5.违反第 4 条当中有关规定和要求,管理人员应及时指出,令其整改或停业整顿;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酿成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