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纺织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二一六年目录索引1.适用范围42.编制依据43. 术语定义53.1事故隐患53.2事故53.3隐患排查53.4隐患分级63.5 隐患分类63.6隐患治理73.7隐患信息73.8 专业性检查73.9 季节性检查73.10日常性检查73.11节假日检查74.总体要求、目标74.1总体要求74.2总体目标84.3原则85.职责分工86.事故隐患排查106.1 隐患排查标准106.2 隐患排查方法106.3 隐患排查标准107. 隐患排查的实施127.1隐患排查计划128.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128.1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128.2 隐患排查分级及排查内容1
2、28.3隐患排查的过程139.隐患治理139.1隐患治理的责任139.2隐患治理的原则149.3隐患治理的措施14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1510.1 过程验证1610.2 治理验收1610.3 复查责任1610.4 隐患上报1610.5 治理效果1711.持续改进1712.记录管理1813.信息交流1814.公告警示18纺织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隐患分级治理,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3、。为指导纺织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行业各企业可以结合各自生产规模、工艺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本指南原则要求,编制适合自身安全管理现状和更利于实际操作的企业实施指南。2.编制依据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6月1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安监总局令 第16 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纺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其它有关的要求等。3. 术语定义3.1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指生产
5、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注:隐患的含义是隐蔽、隐藏的祸患,即为失控的危险源。是指伴随着现实风险,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的危险源。隐患一定是危险源,但危险源不一定是隐患。3.2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3.3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计划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隐患排查也称安全检查。3.4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原则是: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