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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安全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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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小魏子好文库 文档编号:229886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3.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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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八大作业安全规范一、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M)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M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100tM4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40tM注意:吊装质量 M10t 的吊装作业可以不办作业证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

2、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6.5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8.15 室外作业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10.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0.4 应按

3、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年。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

4、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受限空间、高处等

5、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按相应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在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 规定执行。5.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5.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

6、升级管理。5.1.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5.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5.1.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2 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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