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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DB11T1869-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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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35221 上传时间:2023-02-14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81.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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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150 CCS B 52 备案号:81661-202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8692021 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nd culture 2021-06-22 发布 2021-10-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8692021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地环境.1 5 池塘.1 6 池塘放养前准备.3 7 苗种.4 8 养殖管理.4 9 鱼病防治.6 10 捕捞.6 DB11/T 186920

2、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华、史东杰、李文通、徐绍刚、高亮、王赛赛、马志宏、袁丁、孙砚胜、张立颖。DB11/T 18692021 1 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池塘养殖的产地环境、池塘、池塘放养前准备、苗种、养殖管理、鱼病防治和捕捞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草、鲢、鳙、鲤、鲫、鳊、鲂和河鲈等广温性淡水食用池塘养殖品种,其他品种、品系的鱼类池塘养殖可参照执行

3、。本文件不适用于冷水性鱼类、龟鳖类、蟹类、贝类和虾类等特种养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T 5281 无公害食品 鲤鱼养殖技术规范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1008 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SC/T 1077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SC/T 1132 渔药使用规范 SC/T 6048 淡水养殖池塘设施要求 SC/T 6102

4、淡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技术规范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地环境 养殖产地选择、产地环境保护和池塘底质应按照NY/T 5361的规定执行。5 池塘 5.1 池塘建设与选择 宜按以下要求建设和选择池塘:a)通风向阳,水源充足、无污染,塘形规则且易于起捕,如长方形、正方形、圆形和椭圆形等,长方形的长宽比宜为 2:14:1;DB11/T 18692021 2 b)塘埂基面宽度宜为 2.0 m8.0 m;c)塘堤坡比宜为 1:1.51:3.0;d)塘底平坦,呈反龟背状,向中心倾斜,池底坡度宜为 1:2001:500;e)池塘间不互通

5、或水体交换可控,池塘面积、池深和水深等指标以表 1 的要求为宜。表 1 不同类型池塘规格参考表 类型 面积 池深 m 水深 m 用途 备注 鱼苗池 6671 334 1.52.0 1.21.5 鱼苗培育 可兼作鱼种池 鱼种池 1 3343 335 2.02.5 1.52.0 鱼种培育 可兼作成鱼池 成鱼池 3 33513 350 2.53.5 2.03.0 商品鱼养殖 可兼作亲鱼池 5.2 进排水系统 池塘应有单独的进排水系统。进水口应高于池塘最高水位。排水口应设置在池塘底部中心最低位置,且直径宜为0.4 m0.6 m,通过管道与池塘外部的养殖尾水处理系统连接。应设置防逃网袋或网片。排灌设施齐

6、全,防止发生洪涝灾害。5.3 水处理系统 5.3.1 水源水处理 水源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要求,不符合养殖要求的水源水应按SC/T 6048的规定执行,处理后的养殖用水应符合NY/T 5361的要求。5.3.2 排放水处理 池塘养殖尾水应经过处理后排放,排放水质应符合SC/T 9101的要求。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a)生态沟渠。生态沟渠长度不低于 150 m/hm2;b)人工湿地。人工湿地与养殖池的面积比例宜为 1:51:10。c)生态净化池。生态净化池与养殖池的面积比例宜为 1:2.51:5。5.4 辅助设施 池塘应配备增氧机和自动投饵机,增氧机配备应根据设计产量而定,自动投饵机0.3 hm2/台0.5 hm2/台。根据池塘底质具体条件,铺设地膜,防渗漏。其他辅助设施,如供电设施、分析检测设备、标识标志、饵料台、操作台等应符合SC/T 6048的要求。5.5 池塘改造 针对已有鱼池条件,宜按以下方案执行:a)塘形改造:塘形不规整改为规整,塘埂基面拓宽,塘堤护坡,改造后的塘形宜满足 5.1 要求;b)面积改造:小塘改大塘,改造后的池塘面积宜满足表 1 要求;c)清淤挖深改造:浅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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